1.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林芝市永久片区文旅融合基地(一标段)项目
本次采购项目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林芝市永久片区文旅融合基地(一标段)项目部,已由林芝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林发改社发1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林芝市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林芝市永久片区文旅融合基地(一标段)项目部。
1.2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米林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米林市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米林市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米林市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工程地点:米林市米林镇,建设资金来源:国家资金100%。采购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米林市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林芝市永久片区文旅融合基地(一标段)项目
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19328.65平方米(包括1#-3文创中心9594.25平方米,2#文创中心4961.86平方米,3#文创中心4671.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88.98平方米(包含预估人防工程面积7100平方米)及相应室外附属工程。
2.2.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米林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清洁能源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新建道路6条,雅江南路西段城市次干路581.99m,明珠北路城市支路153.88m,宇妥大道城市主干路306.07m,明珠南路城市支路206.29m,明珠西路城市次干路864.17m,明珠路城市主干路223.61m;包括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外部工程、截洪沟工程、围墙及大门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以上工程所需的材料统一集中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2。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二十一局物设〔2022〕80号;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2。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行政监督部门、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0日8时00分至2025年5月15日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