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已由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以定环临发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增一套SCR脱硝系统与现有SNCR系统组合形成SNCR +SCR脱硝系统,并对分布式控制系统(DCS)进行改造。项目总投资3540.76万元。
2.3建设地点:临洮县。
2.4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
2.5招标范围: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技改项目总承包,完成项目设计、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合格(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各类安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 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及以上同类项目业绩(同类业绩为拥有1台及以上回转窑项目脱硝)(业绩证明材料为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验收证明或发票为准)。
3.4“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0日至2025年05月14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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