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采购内容及规模:提供网络和安全设备维保或维修服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五)本项目含税预算:60万元。
(六)服务期限:2025年至2026年。
(七)服务地点: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
(八)合同类型:总价合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之日,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如其查询信息不全则以本项目磋商小组现场查询信息为准)。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主体,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或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分包或转包。
(七)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下要求,供应商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
2.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已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银行业总部级网络设备采购或维保项目案例(合同额在60万元以上),须提供1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敏感信息可做模糊处理;(未按要求提供,否决应答)。
(九)供应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内容为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pC厂商授权书,如无法按时提供,成交结果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发放时间:2025年5月10日至2025年5月16日,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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