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禁区个护香氛标段招商项目(D30-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禁区个护香氛标段招商项目(D30-1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禁区个护香氛标段招商项目(D30-1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上海虹桥机场 2 号航站楼出发禁区个护香氛标段招商项目(D30-10))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情况)。
(2).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日期不晚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注册资本大于 2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相应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折算价计算),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①在近两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内无重大经济诉讼和仲裁情况;②在上海机场范围内无欠租、无重大履约争议。
(4). 投标人所投品牌不属于自有品牌的,须具备并提供所投品牌商授权书;投标人如为所投品牌商,必须具备相应品牌商标注册证。
(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9 日 16 时 00 分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30 日 13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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