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SXZ
三、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为保障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日常生产作业顺利进行,现需采购互换局相关设备及系统的维保服务,设备包括国际邮件进出口查验线5 条(含水平胶带机、爬坡胶带机、伸缩皮带机、直滑槽、螺旋滑槽、条码扫描设备、移载机构、动态秤、滚珠台、配套电气设备等)、卡口一座、邮件自动分拣设备、海关监管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生产信息和作业辅助系统等。维保服务采取全包方式。
3.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中标1家单位。
3.3采购期限:2年,采取签一续一方式,签订框架协议1年期满如评估合格后,续签1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按年费用报价,最高限价为81万元/年,限价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附表。总预算162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提供营业执照;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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