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三峡能源2025至2026年度并购新能源项目净资产专项审计和财务尽调服务采购项目进行 ✓谈判采购 □询比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采购代理机构为: /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内容为:采购人出于对2025至2026年新能源发电项目公司(目标公司由采购人指定)股权交易的目的,聘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公司开展特定基准日(由采购人指定)及上一年度(如有)净资产专项审计及过渡期补充审计,以及公司股权转让相关净资产审计服务并出具审计报告;开展特定基准日(由采购人指定)财务尽职调查及过渡期补充财务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审计及财务尽职调查重点工作内容包含应收账款(补贴电费)余额的真实性。财务尽职调查须披露并购重组标的存在的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欠款、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从评估基准日到股转日进行的过渡期补充审计须包含并购重组标的存在的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无分歧欠款情况、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审计取证。
预计项目信息表如下(本表信息仅供采购报价使用,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服务范围):
序号 | 项目类别 | 该类别项目装机容量 | 该类别项目预计数量 |
1 | 项目一 | 50兆瓦(含)及以下 | 4 |
2 | 项目二 | 50兆瓦-100兆瓦(含) | 12 |
3 | 项目三 | 100兆瓦-300兆瓦(含) | 12 |
4 | 项目四 | 300兆瓦以上 | 2 |
合计 | 30 |
服务期计划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如单个项目审计或后期配合工作延长至下一年度,服务期则相应延长至服务完成为止。若服务期内股权收购及股权转让目标公司数量不足30个,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服务期限,直至目标项目公司数量达到30个为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 ;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5项新能源(太阳能或风能)电力企业净资产审计服务及财务尽职调查服务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单一项目既包含净资产审计又包含财务尽职调查服务的,按一项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人员要求:报价人对本项目服务团队应拥有20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近3年(2021年至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其他要求: 1.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2.报价人与公司发生过业务往来的,须在不得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参与报价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不公开征集 ✓公开征集 □部分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13 日 17 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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