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堤防闸站汛前维修养护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40.0万元最高限价:140.0万元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40 |
140 |
其他专业施工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5)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8)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签署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09日到2025年05月15日,每天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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