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886114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2025年榕江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2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23年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至今的年度或任意一个月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预算收入支出表)或供应商结算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和采购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8日23时59分至 2025年05月19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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