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开远市人民医院,资金已落实。开远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门诊楼(6-11楼)室内装修改造已经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TC25
1.2项目名称:开远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门诊楼(6-11楼)室内装修改造;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最高限价:397166.32元,具体以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1.5采购需求:完成开远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门诊楼(6-11楼)室内装修改造,详见采购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
1.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7 项目地点:开远市人民医院;
1.8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拟派往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2024年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前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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