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D-2025-CG02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312.50万元,合同期限为期一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和纸质化并行招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合格产品及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7.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8.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类汽车维修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备案表;
9.投标人在呼和浩特市区内设有汽车维修点,车间300平米及以上(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场地、车间、设备照片);
10.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2.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09日9:00至2025年05月15日下午17:00,……报名和购买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采用线下支付并上传缴费凭证的方式交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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