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扬州市广陵区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升级场地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20.14万元 , 招标人为 扬州市广陵区妇幼保健院(扬州
市广陵区妇幼保健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20.1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广陵区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升级场地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市广陵区0-3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升级场地改造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
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所有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
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0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
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
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
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
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
查)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
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证书原件备查)
3.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5-07 09:30到2025-05-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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