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石景山区鲁谷 1614-631 地块(银河商务区 L 地块)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外电源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98.380319 万元,招标人为中汇人寿置地(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筑面积:141683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87923 平方米,地下总建
筑面积:5376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景山区鲁谷 1614-631 地块(银河商务区 L 地块)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
地项目外电源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景山区鲁谷 1614-631 地块(银河商务区 L 地块)B4 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
项目外电源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
质,近三年具有已完工单项合同金额在 700 万元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必须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13 日 17 时 00 分
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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