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5-2027年度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5-2027年度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5-2027年度保险服务(包括银川市公司2025-2027年度车辆保险服务、银川市公司2025年度专卖人员保险服务、吴忠市公司2025年度专卖人员保险服务、固原市公司2025年度专卖人员保险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3.最高限价:车辆保险最高限价为13.24万元/年;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最高控制单价为221元/份。
4.预算总金额:51.81万元。
5.服务期限:银川市公司车辆保险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
7.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须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10.须出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每天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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