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H-J(请登录)
2.项目名称:长春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网络安全保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490000.00 元;
6.最高限价:490000.00 元;
7.采购需求:长春市教育考试院2025年网络安全保障项目,通过安全防护及管理体系服务、安全检查评估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安全值守服务、应急响应服务等服务内容,全面保障各核心业务的平稳、顺利运行。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8.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供应商不能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对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长财采购【2022】2066 号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7日至2025年05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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