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望都县南关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南关二期项目),项目业主为望都县望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申请地方专项债券及县级财政统筹资金 100%,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望都县南关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窗户进行公开招标。
1.1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保定市望都县南关村,西侧和南侧紧邻南关新区一期项目,东至振兴南街,北至规划瑞丰路。本项目规划占地 52514.23 平方米(约合 78.77 亩),总建筑面积 168000 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 120900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47100 平方米。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书等。
2、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4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工地图纸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2023年至今有2份及以上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情况说明等)。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3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得存在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不得存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存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在建设单位、招标人上级单位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
购买标书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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