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国源电力朝阳露天煤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LNC
3.招标人: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4.(请登录)
5.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852农场五分场朝阳露天煤矿
6.计划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租赁设备及维修人员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起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预计为两年(24个月),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7.招标范围:
(1)设备租赁:根据现场实际生产需要,为本项目要求配置29座以下通勤车2台(1台负责接送煤矿采煤工人交接班通勤,1台负责接送检修人员及辅助作业人员)、现场临时检修车2台、生产指挥车不少于4台(皮卡车)、挖掘机1台(斗容≥3m³)、装载机1台(斗容≥4m³)、平板车1台(载重≥5吨),送餐车1台(负责采煤工人现场送餐,送餐车能够满足同时送80人份)。(包括除所需燃油、设备的操作及驾驶人员费用以外的一切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设备维修:根据现场实际生产需要,负责煤矿自有工程机械设备(含生产指挥车)和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机械及车辆的维修维护、检修、保养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和资格;
3.投标人需具有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租赁或维修类似项目经验和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有封面、签订时间、实质性工作内容和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
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9:00至2025年5月12日16:00。
2.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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