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通化分公司2025至2028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提供2台轿车,3台面包车,包括租赁车辆保险,租赁车辆维修保养,冬、夏季轮胎,车内装饰(玻璃贴膜、坐垫、头枕、脚垫),提供租赁车辆购置价格(发票不含税金额)不得低于我方规定的新车指导价格。
1)轿车:5座-汽油-1.5T-自动两驱-国六,车辆为2023年10月后出厂车辆,车辆公里数500公里内,颜色为(白色)。
2)面包车:7座-汽油-1.5L-手动两驱-标准型-国六,车辆为2023年10月后出厂车辆,车辆公里数500公里内,颜色为(灰色)。
预算明细:
模式 | 车型 | 新车指导价(不含税) | 损耗 成本 | 保险费 | 维修保养 | 单台年 租费 | 单台月租金不含税 (元/台) | 需求 (台) | 车辆年租金不含税(元) | 租赁年数 | 合计 |
半包模式 | 轿车 | 75133 | 17000 | 4500 | 3500 | 25000 | 2083.33 | 2 | 50000 | 3 | 150000 |
面包车) | 48673 | 12895 | 4778 | 3500 | 21173 | 1764.42 | 3 | 63519 | 3 | 190557 | |
合计 | / | 113519 | 340557 |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40557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付款比例:按季度付款。
1.5违约条款:按合同内容执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以来至今的同类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拟投入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的车辆,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响应采购内容要求的车辆购置发票、行车证、照片及车辆公里数500公里内的证明材料。
2)承诺中标后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的车辆,承诺书中须体现拟投入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要求车辆的相关信息。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响应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6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询比文件,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8日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2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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