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5年福山区全域感知野外视频监控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5年福山区全域感知野外视频监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2025年福山区全域感知野外视频监控项目(CT2025050704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云台摄像机13台,卡口系统(不含监控)110套,网络摄像机110台。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每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标包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标包不含税总价(万元)
标包1
云台摄像机
台
13
104.37
卡口系统(不含监控)
套
110
标包2
网络摄像机
台
110
6.88
注:本项目允许供应商最多同时成交2个标包。
1.7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任一不含税单价报价高于对应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现需采购云台摄像机13台,卡口系统(不含监控)110套,网络摄像机110台,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金额111.25万元,含税金额125.71万元,增值税税率按13%测算,签署合同时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进行实际计算。
2.3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2.5服务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7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提出需求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8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适用于标包1,标包2)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3.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提供一份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2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等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是指:
标包1监控设备及卡口系统销售类业绩(如单个合同无法同时体现监控设备及卡口系统销售类业绩,可提供多个合同,合同内容须覆盖监控设备及卡口系统销售类业绩)。
标包2监控设备销售类业绩。
3.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若为代理商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应答产品(标包1云台摄像机、卡口系统,标包2网络摄像机)制造商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唯一代理授权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作否决应答处理。
3.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6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山东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中国铁塔全国级/山东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与其他供应商“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的;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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