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辽源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2024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1,343元。
最高限价:3,201,343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①辽源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3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涉及国道饶盖公路(G229)、国道集阿公路(G303)、省道那小公路(S209)、古仙互通匝道(S690),共包含6个点段。主要内容为:恢复重建水毁的路基、路面及排水防护设施及桥梁踏步。
②辽源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涉及国道饶盖公路(G229)、国道集阿公路(G303)、省道烟辽公路(S208)、省道那小公路(S209),共包含27个点段。主要内容为:恢复重建水毁的路基、路面排水防护设施,桥梁踏步等。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服务期限:2025年5月25日~2025年8月25日,共计92日历天。
建设地点:辽源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2.2 执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2.3 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2.4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141号);
2.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次磋商项目要求供应商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近三年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出项目经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总工: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总工需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响应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供应商(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响应资格审查。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并取消响应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响应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5月7日8:30至2025年5月13日16: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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