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招标项目为中国土木牙买加有限公司蒙特哥贝桑斯特国际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项目的钢柱、钢梁及其他构件(包括后续连接钢柱和钢梁的节点板、支撑等构件)节点深化设计、加工图设计、钢结构生产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牙买加西北海岸的蒙特哥贝(Montego Bay),为牙买加第二大城市。项目为该市的国际机场航站楼改扩建工程。该项目建筑面积约2259.3平米,主体为钢框架,2层,建筑功能为机场航站楼(其中包括乘客休息区及商业仓储区),设计年限50年。
3.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3.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只有1个包件。
3.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一般性资格要求: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不接受最近年度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企业参与投标。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有AWS焊工证书,如有AISC认证可作为加分项,以上资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4.2.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3年公司正式的财务报表或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其所代理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
4.2.6供货业绩要求:
(1)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所代理生产企业至少独立承担过3项美标钢结构供货项目,且这些项目应在建筑类型、结构复杂程度(请参考附件一中3D模型图)等方面与本招标项目具有一定相似性,类似项目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厂房、商业建筑、桥梁工程、大型公共设施(如体育馆、机场航站楼等)的美标钢结构供货项目。
(2)生产企业及代理商所代理生产企业近5年内需有相关美标钢结构供货业绩,近三年总营业额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单个合同额大于400万元人民币的业绩不少于3个。单个合同额大于300万元人民币的美标钢结构供货业绩1个。
(3)供货业绩需涵盖至少其中1项美标标准的钢结构构件,如常见的 W 型宽翼缘钢梁、柱(按照 AISC 标准规格),HSS 空心结构型钢构件(符合 ASTM 相关标准),C 型和 Z 型檩条等冷弯型钢构件(遵循 AISI 美国钢铁学会标准)。供货内容应包括构件的制造、表面处理(如符合 SSPC 美国防护涂料协会标准的防腐处理等)、包装、运输等环节,且均需符合美标要求。对于关键构件,如厚板焊接构件、大跨度钢梁等,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供货业绩和技术能力。
(4)投标人(生产企业及代理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企业详细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需清晰体现项目名称、合同双方、美标标准引用情况、供货内容及规格、合同金额、供货时间等关键信息)。如有相关的质量检测报告(按照美标检测标准出具)、第三方认证文件等也可一并提供,以增强业绩的可信度。
(5)在以往的美标钢结构供货业绩中,投标人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未出现过因产品质量问题、供货延迟等原因导致的重大违约情况。未受到过美国相关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的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美标钢结构供货领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口碑。
4.2.7企业关于供货及安装方面要求:
投标人不允许进行分包及转包;
4.2.8履约信用:投标人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人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及所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建、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投标的供应商。
4.2.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原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3其他要求
4.3.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如下中文资料:
(1) 资料内容包含:厂家简介、营业执照、ISO相关认证证书、相关试验检测报告。
(2) 投标产品介绍,投标人应在技术册中详细阐述产品的规格和性能,以证实其符合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所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并提供材料的品牌介绍。
所有上述文件均为提交的必须资料(后续需无条件配合提供英文资料供监理业主审批)。
4.3.2 产品批复及厂验: 中标候选人需配合项目团队完成产品的审批过程。在产品批复后,制定厂验计划,并配合项目完成业主、监理的厂验工作,待监理批准并经项目确认后方可进行加工供货,厂验及供货前需提供附件一中出厂核心证明文件。
4.3.3投标人的报价有效期设定为180个日历日。
4.3.4 中标人应采取有效技术措施确保加工质量,其相关措施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材料质量要求不得低于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质量等级。
4.3.5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包装及运输方案,须满足防碰撞、防水、防潮、防盐雾等海运包装要求。
4.3.6安装服务:无需投标人提供安装服务
4.3.7投标人必须按《报价表》表中规定的各项工程数量及顺序进行报价。如投标人经验算数量与清单数量不一致,经答疑确定后,以招标人最终通知为准,不得自行调整清单数量。
4.3.8本次招标为:钢结构采购
以上招标范围为暂定,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按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4.3.9质保期:从工程收到“竣工证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壹年。
4.4投标人必须满足本公告要求方可投标报名,若投标人不具备此资格要求,存在资料造假或不全,招标人不予提供标书,标书费不予退还,同时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15时00分。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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