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谏壁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智慧船闸工程建设项目(DJ)。
1.2 采购内容:为镇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谏壁一线船闸扩容改造工程智慧船闸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课题研究服务,详细规范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规模:项目整体最高限价595000.00元(含税,服务税率6%)。各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分项限价表中各项限价。
1.4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课题研究服务内容。
1.5 服务地点:江苏镇江。
1.6 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资格审查方式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应答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应答人必须提供自2023年3月1日以来,累计金额人民币297500元及以上的信息化项目业绩。
提供框架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须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框架合同扫描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框架合同封面、框架合同服务内容、框架合同金额及框架合同大签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或有效结算单据或对应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应有甲方盖章;2)框架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有效订单、结算单发出时间或对应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订单、结算单、发票时间不得早于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订单时间应在框架合同有效期内);3)框架合同的业绩认定金额应以有效订单、结算单或对应发票的累计金额为准。如同一框架合同下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单和发票中的两类或三类单据,则按照订单、结算单、发票的优先顺序,仅计算其中一种单据的累计金额,具体以优先类型的单据为准。
提供单项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1)应答人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扫描件,单项合同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单项合同封面、单项合同服务内容、单项合同金额及合同大签页;2)单项合同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3)单项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单项合同签订金额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若双方签订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双方签订日期均未体现的不予认可。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30日20时00分至2025年05月06日20时00分……获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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