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12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项目区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新建道路及硬化面积18000㎡,新建给水及消防管网2500米,雨污排水管网2400米,供暖管网2000米,室外电气管网2000米,照明及监控管网1900米,新建围墙300米,大门2座,景观绿化和灌溉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停车位,充电桩,路灯,监控,垃圾处理桶)。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5004002250265001001 |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
新建道路及硬化面积13166.68m²,给水管网1493m,消防管网480m,排水管网840m,供暖管网1065m,电气管网,监控管网,新建围墙502m,大门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景观绿化,灌溉工程,停车位,充电桩,路灯,环卫设施)。含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充、招标答疑及图纸答疑的全部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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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4.业绩要求:5.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四、投标须知(请登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06日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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