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国众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由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10-411071-04-01-945246。招标人为许昌国众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
2.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外环路以南。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南外环路以南01#地块,规划绿线面积为5200.00㎡,建设二级加油站,总建筑面积937.26㎡,配套建设站房398.26㎡,罩棚539.00㎡,配套能源管理系统、消防系统及设施、监控系统、交通标识系统、雷电预警系统、油泵和油气回收系统、自助洗车设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许昌国众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许昌国众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许昌国众综合能源示范站(南外环站)建设项目监理;
2.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7199818.04元。
第二标段:71998.00元。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
2.7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0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为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3.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8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