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BHDLGK2
项目名称:龚巷老村项目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4.6万元
最高限价:184.6万元((142元/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龚巷老村项目地块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为加快推进拆迁地块征收和交付进程,及时清运和处置拆迁场地建筑垃圾,拟将龚巷老村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处置并对拆迁场地进行现状标高平整(场地平整)以及绿网覆盖,建筑垃圾总重量约1.3万吨。本项目固定单价,结算时中标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
服务标准:清运及处置标准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环卫作业管理文件及规范的相关要求。
服务要求:须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服务期:18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不易清运时段,服务期顺延)。
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供应商在收到清运建筑垃圾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并运输,不得延误出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中必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具备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并提供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本企业缴纳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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