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内容为2025年镇江市公司扬中分公司监控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采购镇江市烟草公司扬中分公司安防监控系统,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采购需求明细表)。对原监控系统进行拆除,对采购的安防监控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确保与江苏省烟草公司镇江市公司安防监控平台无缝对接。
2.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2.3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6.818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均不进行分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不允许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09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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