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 已由 宝应县行政审批局以宝行审投资发〔2023〕1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宝应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港机(起重)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宝应县泾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783m~码头上游1900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4km处。本工程采用挖入顺岸式布置型式,同步对京杭运河该段航道进行局部改造。拟建14个2000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3个,散货泊位8个。泊位总长度1117m。
2.3 招标范围
2.3.1 本项目共设 1个标段,即 BYG-GJSBCG-01标段;
2.3.2 BYG-GJSBCG-01标段招标范围为四连杆门座式起重机 4 台,其中:1台 50t-25m多用途门机,1台 25t-25m吊钩门机,2台16t-25m抓斗门机(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轨道式门式起重机 2台。其中,一台41t-33m 集装箱龙门吊,一台40t-45m件杂货龙门吊(具体详见技术规格书)。
2.3.3 合同内容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税费及使用证取得、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3.4 供货地点: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作业区内招标人指定位置。
2.3.5 供货期
总工期21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以内至少完成2台16t-25m抓斗门机的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总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210日历天内完成合同所有设备的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总装、调试和验收交付使用。
2.3.6 交货方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保险、安装、现场调试、性能试验、报检、验收、税费并取得买方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全过程,以及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内容,且包括投入使用前取得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报告以及其他部门的验收报告(如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持有下列证书: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中有门座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同时具有与招标类别相适应的起重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需覆盖本次采购标段设备型号)(提供制造商声明、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扫描件)。
3.1.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机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制造及销售过起重量大于或等于覆盖本次采购标段设备型号的额定起重量。提供业绩清单、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及签字页)扫描件以及交机证明材料文件扫描件。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1名,提供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附在投标书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的信用等级评价(本招标类别)为 C 级及以上级别(目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或公告)的为准);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 30 条规定:投标人在其它不同类别信用等级有 C级以下的,按照其所有类别中最低的信用等级确定其所有类别的信用等级。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自2022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出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如实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投标人应将能体现资格审查及评审项信息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作为证明材料。
3.8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或称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4.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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