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ZHGC-2025-019 2、工程名称:沾化区泊头镇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提升工程 3、建设地点###市沾化区泊头镇。 4、建设规模:主要对泊头镇徒骇河、潮河之间的大牟干、潮河支沟、邵河等********余米的干沟、支沟进行清污清淤、沟底衬砌、硬化护坡、岸线治理以及桥涵、闸建设,打通徒骇河、潮河连接通道,实现潮河生态补水常态化,彻底改善泊头镇水域及潮河下游生态环境。 5、计划投资:约3200万元。 6、资金来源:上级资金+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488日历天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控制价为********万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采购等范围的所有内容。包含建设内容的所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报批报建等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及质保期的保修。 具体范围为:①工程设计范围:在方案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初步设计深化和所有施工图设计,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设施、设备等; 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组成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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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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