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镇赉县团结路道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80278
最高限价(元):168027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镇赉县团结路道路修复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80278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镇赉县团结路道路修复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3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2023、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2022年-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3: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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