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 彭州市2024年“7.23”暴雨洪涝灾害堤防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彭发改可研〔2024〕32号、彭发改审批〔2025〕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成都市级、本级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彭州市2024年“7.23”暴雨洪涝灾害堤防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请登录)
2.3项目内容及规模:对彭州市2024年“7.23”暴雨洪涝灾害所涉及湔江、蒲阳河(青白江)、土溪河三条河道26处点位进行水毁修复,长度共计8.183km。其中:湔江21处水毁点位,长度 7.9km;蒲阳河(青白江)4处水毁点位,长度0.19km;土溪河1处水毁点位,长度0.093km;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施工招标为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一级建造师注册 证书,注册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 (须为 投标单位本单位的 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实施或新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类施工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3.4投标人须根据《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取得相应类别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未执行信用信息管理评价的行业类别除外);未取得的,其信用得分为0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得分)评价结果,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开标当日(9时后)从成都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上获取的结果为准并自动关联到《投标情况公示表》。
□3.5 资质要求为单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资质要求为多个资质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与资质要求对应的信用类别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最终信用得分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对应的信用类别(以联合体协议约定为准)开标当日信用评价得分中的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30 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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