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市公司全市系统暖通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ZYT-2
三、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概况:对全市系统的暖通设备进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本项目预算99万元,据实结算。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到2025年11月20日截止。
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财务报表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信用江苏”网站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过程中均不进行分包(对售后及维保委托其它单位实施的视作分包处理);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投标时需签署供应商告知书;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得分包、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8日17时00分。
2.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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