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四、采购预算:合计600万元;大写:陆佰万元整(最终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五、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拟采购3名投标人建库,承接泸州市兴泸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PE、PPR管材及管件供应。
注:具体产品技术、服务指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供应商内部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相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截止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法提供的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投标人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8.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9.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请登录)
2、自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9:00-12:00,下午14:3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报名费):人民币0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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