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三期工程配套设备部分的项目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三期工程配套设备部分的项目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 2.项目名称: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深圳医院三期工程配套设备部分的项目编制服务 3.项目预算:1952200.00元 4.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5.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有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区政府采购统一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5个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中涉及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5月09日(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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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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