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板式换热器框架协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板式换热器框架协议采购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405-3A项目、HHE项目为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承包项目,现对以上2个产能项目的板式换热器进行集中采购。本次集中采购由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由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成交供货商签订框架协议,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内须保持成交单价不变。
2.2 采购范围:
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卸到甲 方指定的地点或仓库)、配合安装、协助调试及其他相关服务。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特性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405-3A项目 | |||||
1 | 板式换热器1 | 热负荷:≥750kW | 台 | 2 | |
2 | 板式换热器2 | 热负荷:≥320kW | 台 | 2 | |
HHE项目 | |||||
1 | 板式换热器1 | 热负荷:≥855kW | 台 | 2 | |
2 | 板式换热器2 | 热负荷:≥300kW | 台 | 2 | |
合计 | 台 | 8 |
2.2 交货期:
405-3A项目:合同签订后60日内全部到货
HHE项目:合同签订后150日内内全部到货
2.3 交货地点:
405-3A项目: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甲方指定地点
HHE项目:四川省峨眉山市,甲方指定地点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技术文件中对质量的相关标准及规范。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响应。
3.4 详见采购文件
3.5其他要求:
?0?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0?1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0?1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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