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清江清能公司隔河岩、水布垭区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新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工作范围:
清江清能公司西寺坪Ⅰ、Ⅱ级电站、晒谷坪电站、柳树坪电站、办公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含信号线缆、电源线缆、感温电缆)。
2.2工作内容:
建立智慧消防综合监控系统,整合柳树坪电站、晒谷坪电站、西寺级Ⅰ、Ⅱ级电站和办公楼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集控室统一监控,主要包括:
(1)连接智慧消防综合监控系统与柳树坪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留柳树坪电站接入水布垭电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口(本次不接入);
(2)更换、升级柳树坪电站、晒谷坪电站、西寺级Ⅰ、Ⅱ级电站和办公楼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及配套辅助设备;晒谷坪电站应急疏散楼梯间加装应急疏散标志牌和应急灯;
(3)办公楼109机房增设气体灭火装置(包括气体灭火控制器,气体释放警报器,定温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紧急启停按钮);102机房加装复合式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4)连接智慧消防综合监控系统和清江公司视频监控系统,满足智慧消防综合监控系统视频监控需要;
(5)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实施消防检测,确保系统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2.3.工期
计划工期81天,预计自2025年8月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消防设备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等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8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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