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化物流枢纽体系建设项目-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中心,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备42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经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路###路交叉口东南角
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08平方米(约30亩),建筑物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服务中心设置休息及配套服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站房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此外还设置加油加气加氢棚两个、停车棚一个、小汽车换电站1个、重卡换电站1个、小车洗车设备1台、大卡车洗车设备1台,充电车位32辆,非充电小车停车位36辆,大货车停车位17辆,非机动车位24个。油罐容积110立方米,布置4个罐,两个30立方,两个25立方,本站属于加油加气加氢合建站二级站。整个项目总平面分为休息及配套服务用房区、停车区及充电换电区、加油加气加氢区、设备区等几大板块,站内设置屋面光伏系统和墙面光伏U玻。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5 月 2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1 月 30 日
总工期: 192 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采用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通过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BIM技术服务);
(2)施工范围: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内部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及水电暖安装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
(3)工程采购范围: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
(4)建设临时用地租用、施工准备(未达到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水暖电接驳等工程、其他附属工程以及五通一平(含场外)等);
(5)项目建成后水、暖、电、消防等配套设施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7)完成本工程,发包人、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求的所有工程措施、各项试验检验费用、其他措施、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8)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后,承包人应配合执行;涉及费用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若项目中止实施,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各项费用。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化物流枢纽体系建设项目-油气电氢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中心,经“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酒经管备42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酒泉经开综合能****源服务有限
2、建设地点: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路###路交叉口东南角
3、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08平方米(约30亩),建筑物总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服务中心设置休息及配套服务用房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站房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此外还设置加油加气加氢棚两个、停车棚一个、小汽车换电站1个、重卡换电站1个、小车洗车设备1台、大卡车洗车设备1台,充电车位32辆,非充电小车停车位36辆,大货车停车位17辆,非机动车位24个。油罐容积110立方米,布置4个罐,两个30立方,两个25立方,本站属于加油加气加氢合建站二级站。整个项目总平面分为休息及配套服务用房区、停车区及充电换电区、加油加气加氢区、设备区等几大板块,站内设置屋面光伏系统和墙面光伏U玻。
4、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5 月 22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11 月 30 日
总工期: 192 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招标方式:采用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
7、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等全部服务内容(包括通过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现场配合服务、BIM技术服务);
(2)施工范围:项目设计施工图审****查意见答复内部图纸等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及水电暖安装工程施工(含临建及措施工程);
(3)工程采购范围: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
(4)建设临时用地租用、施工准备(未达到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水暖电接驳等工程、其他附属工程以及五通一平(含场外)等);
(5)项目建成后水、暖、电、消防等配套设施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6)质保期内的维修、售后等,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交钥匙工程);
(7)完成本工程,发包人、行业主管部门等要求的所有工程措施、各项试验检验费用、其他措施、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8)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的承包范围;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后,承包人应配合执行;涉及费用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若项目中止实施,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各项费用。
8、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项目运行基本功能,通过主管部门及图纸审查单位的审查及相关手续;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设备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制造和安装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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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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