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沭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项目地点:临沭县。 2.2 规 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预处理改造、配水井、生化池改造、二沉池及污泥回流泵站、活性炭吸附池、V型滤池、污泥浓缩池、絮凝沉淀池改造、除臭系统、脱水机房改造、活性炭投加间、巴氏计量槽、变配电室改造、厂区管网系统、基坑支护、降水、清淤、自控系统、厂区道路、绿化工程、PAC加药系统、滤池改造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具体依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总投资:72044769.20元。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特别说明: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等于资格审查通过,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进一步的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8日18:00时(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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