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规格: 包括油气田终端处理厂和海上设施的空气源热泵系统、光伏系统、储能系统、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智能节电装置系统以及其它综合能源类系统等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包括油气田终端处理厂和海上设施的空气源热泵系统、光伏系统、储能系统、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系统、智能节电装置系统以及其它综合能源类系统等可行性研究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等。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述条件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3)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4)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5)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包括新能源发电设计的服务验收业绩,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签章)、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23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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