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 (请登录)
2、项目名称: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50000元
最高限价:8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5318号-4 |
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包四 |
200000 |
2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卫东区司法局法律顾问聘请项目,本项目包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于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发改委、应急管理局、科技局、工信局、商务局、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包二聘请法律顾问服务于司法局、住建局、卫健委、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包三聘请法律顾问服务于信访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矿产资源事务中心、北环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街道办事处;包四聘请法律顾问服务于五一路街道办事处、鸿鹰街道办事处、东工人镇街道办事处、东高皇街道办事处、蒲城街道办事处、申楼街道办事处、优越路街道办事处、东安路街道办事处、东环路街道办事处、光华路街道办事处。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2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社保及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潜在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报本项目多个标包,但只能有一个标包中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5月11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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