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付款比例:买卖双方每月及时办理当月结算,次月支付当月所供料款的75﹪,余下的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与建设方结算完成收到工程款后同比例支付。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计划正常推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先于建设单位办理项目最终结算、材料款支付等诉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建设单位未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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