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尤溪县溪尾乡湖山村饮水改造工程已由尤溪县溪尾乡湖山村民委员会以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溪尾乡湖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尤溪县溪尾乡湖山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尤溪县溪尾乡湖山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费约1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控制价:152088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或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8日08:00:00至2025年4月28日18时00分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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