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4-24 09:21:00
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弃土运输消纳招标,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项目经理部,采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弃土运输消纳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廊坊市龙河(广阳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EPCO总承包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弃土运输消纳招标。
2.2 工作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施工现场。
2.3 工期:120日历天。
2.4标的物:工程弃土,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工程量 |
工作部位 |
工作时间 |
工作地点 |
1 |
弃土运输消纳 |
/ |
m³ |
479079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施工现场 |
2025年5月-2025年9月 |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施工现场 |
2 |
安全文明措施费 |
1.比例2% |
项 |
1 |
|
|
|
说明 |
1、以上工程量为暂定量,具体量按实际发生为准。 2、工期:暂定从2025年5月20日开始,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 |
3.1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服务能力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财务要求:近年财务状况良好,资金保障能力较强。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4经营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业绩;
3.5 资质要求: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获得城市建筑垃圾清运经营许可。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7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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