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东郊污水处理厂地块、西郊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东郊污水处理厂地块、西郊污水处理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项目概况:现状东郊污水处理厂位于开平区越河镇东越河村北,占地101.3亩。采用划拨形式取得土地,土地证号:冀唐国用( 2000 )字第1605号,土地证登记土地使用者为唐山市东郊污水处理厂。该厂于1994年开工建设,1997年投入运转,采用三槽式氧化沟处理工艺。原设计出水水质为国家二级,2009年完成了一级B标准的改造,2015年启动一级A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当年竣工投入运转,2015年12月份通过了环评验收。现状西郊污水处理厂位于路北区西电路北侧,包括老厂、西郊二厂两个地块。其中西郊二厂占地189.2亩,土地证号:冀唐国用(2002)字第0012号,土地证登记土地使用者为唐山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去除需要建设污水提升泵站所需占地 6.5 亩外,可利用土地约 182.7 亩;老厂占地68.28亩,全部收回开发利用。西郊污水处理厂于2005年建成投入运行,设计出水水质为国家二级排放标准,采用A-A-O污水处理工艺,建设规模为日处理12万吨,出水排入青龙河。西郊中水站(日处理能力6万吨)于2007年开工建设,2008年1月投入运转厂内工艺流程分为污水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五部分
2.2招标范围:根据唐山政府对城市规划的需要,东郊污水处理厂、西郊污水处理厂响应号召搬离市区,迁至新厂址,原两座污水处理厂土地拟通过政府收储方式开发利用。土地收储迫在眉睫,要求以最快速度合法合规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表明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并将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因本项目地块拟进行开发利用,按照要求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按照最高标准执行。2.4工期:本项目东郊污水处理厂地块和西郊污水处理厂地块按照政府开发需求分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别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东郊污水处理厂地块和西郊污水处理厂地块从各地块调查开始之日起至调查结束并出具符合国家标准、政府部门认可、备案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每个地块的调查周期均为6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行贿受贿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当月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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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7 09:00 至 2025-04-2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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