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年5月-2026年4月省公司本部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项目,本次项目估算金额260.00万元人民币(含税),采取公开询比的方式进行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采购方式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年5月-2026年4月省公司本部食堂食材框架协议项目 | 12非通信用品 CP01585粮油 CP01587食品 | 260.00 | 公开询比 |
合计 | 260.00 |
1.3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2025年5月-2026年4月省公司本部食堂食材采购。
1.4供货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份额执行完毕为止(原则上期限达到该合同终止,若份额在期限内执行完毕合同提前终止)。
1.6标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兼投不兼中,其中标包2划分2个份额,同一成交供应商仅被推荐标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或标包2的第一或第二成交候选人,具体标包及份额划分如下:
标包 | 采购内容 | 估算金额/元(含税) | 采购份额 |
标包1 | 蔬菜水果、奶类 | 1000000.00 | 本标包采购金额的100%份额 |
标包2 | 肉蛋禽类 | 1600000.00 | 本标包采购金额的60%份额 |
本标包采购金额的40%份额 |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询比文件实质性规范要求。
1.8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折扣限价,最高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1.9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情况: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0本项目采用的合同版本号:ZGDX2024065号。
……
2.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出之前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食材销售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复印件,业绩时间、金额均以订单为准。
2.1.4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提供适用于本项目的经营许可类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采购申请,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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