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采购医疗设备维保招标项目(1.5MR)
预算金额: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合同期限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C23120500 |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西门子1.5MR影像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
3年 |
180 |
180 |
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出具加盖公章、有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格式和内容详见“供应商廉洁守约承诺书”,不得擅自删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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