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5-11 2、项目名称###****市生态环境虞城分###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488,********元 最高限价:********.0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E********D088******** ###****市生态环境虞城分###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项目(一期)项目第一标段(包) ********.07 ********.0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及范围: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控制价:********.07元 ********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 保 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 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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