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低炭炉焦油气无机化处理技术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低炭炉焦油气无机化处理技术服务
- 项目编号:YZN0-FW-GKXJ-25-1466
- 交货/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前完成
- 交货/服务地点:上海市嘉定区
- 供货范围:1)配合完成现场勘测,并给出设备安装图纸;2)配合完成焦油气无机化设备安装、调试工作;3)配合完成现场小试试验验证;4)通过小试试验验证固化工艺流程和反应控制参数。
- 技术处理能力:1~20Nm3/h焦油气,焦油气无机化率大于80%。
- 质量要求:技术处理能力:1~20Nm3/h焦油气,焦油气无机化率大于8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4)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 其他要求: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网自查情况(https://wenshu.court.gov.cn);
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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