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分输站供水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已由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那发改投资【2025】10号)关于那曲市分输站供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招标人为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那曲市分输站供水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一个标段;建设内容包括水管道敷设,配套设施内容包含新建给水泵站、泵站配电及沟槽开挖等内容。新建变压器一座(50KVA):地埋管道6.7公里(承插式球墨铸铁管道:DN100),钢筋混凝土排气阀门井7座。钢筋混凝土排泥阀门井18座,钢筋混凝土阀门井18座,铸铁DN100软密封闸阀18座,铸铁DN100伸缩节18座,铸铁BN65.排泥阀8座,铸铁DN25排气阀7座,钢筋混凝土排气阀门井7座,一体化给水泵站2座,塑料网围栏50米,光缆、输油管线保护2座。 2.4 项目总投资为:最终投资以概算批复为准。 2.5 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那曲市分输站供水项目(EPC总承包)二次,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5.1 设计范围内物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2.5.2 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EPC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联合试运行、竣工验收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6 质量要求: 2.6.1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 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计划工期:总工期11个 月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 投标人注册资金符合本项目投资要求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如下: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3.4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2022年度以来至少承接过一个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业绩)。 3.6 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或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 区外企业须按藏建市管〔2018〕275 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施工、设计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 3 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4月16日00时00分(节假日除外)……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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