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UPS电池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UPS电池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UPS 12V65AH蓄电池112块,UPS 12V100AH蓄电池32块。到货地点3个:潍坊站、蓝村站、胶州站。质保期5年,符合现场条件及使用要求,质保期内免费更换。运输、搬运到机房。电池安装检测完成后,需将原有电池的检测模块迁移到新装电池上并负责调试正常使用。成交后需留合同款的5%作为质保金。到货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前,包件1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信誉要求及证明材料:
(1)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2)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3)供应商近一年内(截止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4)供应商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5)供应商未被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的物资设备的情况,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4 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加,需提供厂家授权。。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4月7日 15:00至2025年4月10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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