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艾比湖物流园双河东加油站项目已由 第五师九十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九十团经发备〔2025〕0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双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五师双河市90团1连
3.工程规模:新建站房279.45平方米,加油罩棚135.00平方米(投影面积:270.00平方米)洗车房126.00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5004001250231001001 |
新疆艾比湖物流园双河东加油站项目-施工标段 |
新建站房279.45平方米,加油罩棚135.00平方米(投影面积:270.00平方米)洗车房126.00平方米。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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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④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需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4月04日 1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11日 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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