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概况说明 (一)遴选依据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 ###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行动方案 〉 的通知》和****锦江区教育制定的 《锦江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视力筛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及###市第三幼儿园 2025 年幼儿视力筛查项目服务机构采购方案》,幼儿园将组织全体幼儿开展视力筛查工作。 (二)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确定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 (三) 筛查项目 此次视力筛查内容主要包括:远视力检查、屈光度检查、眼轴长度检查、屈光介质参数检查等。 (四) 筛查次数及方式 视力筛查每生每年进行 2 次,每学期各筛查 1 次。原则上春季学期 6 月 20 日前完成,秋季学期 11 月 20 日前完成,具体筛查时间以幼儿园指定为准。 (五) 筛查经费 不超过 25 元 / 人 / 次,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根据实际参与筛查的人数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机构应具备视力筛查相关资质和有效的医疗机构资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三 )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 筛查人员 应持有眼视光相关的国家执业医师、技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的业务培训。 (五)筛查使用的仪器设备 (通用标准对数视力表( 5M )、电脑验光仪、生物测量仪、裂隙灯) 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和检测,并定期接受计量检定和校准,将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检验报告交幼儿园留存(审原件,交盖鲜章复印件)。 (六)筛查机构针对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用眼习惯调查问卷并统计分析,形成视力状况分析报告和干预方案等,后期将学生档案、检查数据和诊断意见批量上传至近视防控大数据平台,幼儿档案一人一档,并 完成对学校分析报告的撰写 。 (七)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指南的通知》执行。 (八)保证幼儿个人信息和筛查结果的数据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相关数据。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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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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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angzhen@dlzb.com
电话:010-53340867
QQ:37703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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